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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天 然 林 保 护 工 程 管 理
中 心 领 导 |
| 张志达 |
主 任 |
| 张周忙 |
副主任 |
| 陈 蓬 |
副主任 |
| 叶荣华 |
总 工 |
| 陈学军 |
副主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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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及编制、职能 |
中心内设办公室、综合业务处、国际合作项目处、工程核查与资金管理处、森林管护与公益林处、人员安置与政策处、工程技术与信息处(总工办)共7个处(室),各处{室)主要职责、编制为:
(一) 办公室(4人)
负责中心行政、党务、后勤管理工作。具体职责:
负责中心人事、党务、工、青、妇日常工作;
负责中心文秘、档案、文件收发、保密工作;
负责中心工作的督查、督办工作;
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;
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;
负责中心会议的组织、安排、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;
负责中心后勤、防火、安全、卫生等工作;
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二) 综合业务处(6人)
综合协调中心各项业务工作。具体职责:
参与拟定工程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规程;
参与工程规划的编制,指导地方工程规划的编制;
负责天保工程项目立项的初审工作;
组织中心各处室参与工程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,汇总提出工程建设年度调控意见;
负责中心综合性文件、工作总结、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;
负责中心的对外宣传和培训工作;
负责中心的发文核稿工作;
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三) 国际合作项目处(4人)
按有关规定,负责中心国际合作和项目实施管理。具体职责:
参与天保工程外援项目的立项申报;
组织开展工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;
指导外援项目的实施和检查验收;
指导工程示范点建设;
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四) 工程核查与资金管理处(4人)
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核查验收和资金的监管工作,联系长江流域工程省(区、市)。具体职责:
组织制定工程检查验收的标准和办法,并组织实施;
负责工程运行监督管理,工程建设的年度、阶段检查验收工作;
组织实施工程报帐制管理工作;
组织工程建设稽查工作,参与配合对有关工程资金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;
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五) 森林管护与公益林处(4人)
负责工程森林管护和公益林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,联系黄河流域工程省(区、市)。具体职责:
组织指导工程区森林管护;
指导监督工程区木材停产和减产;
组织指导工程区公益林建设;
组织推广工程森林管护和公益林建设经验;
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六) 人员安置与政策处(4人)
负责工程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及政策指导工作,联系东北、内蒙古及新疆、海南等工程省(区)。具体职责:
组织指导工程富余人员分流安置;
指导监督工程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;
组织推广工程区人员分流安置与社会保障工作经验;
组织对工程区相关政策进行调研,提出政策建议;
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七) 工程技术与信息处(总工办 4人)
负责工程的科技和统计信息工作。具体职责:
指导地方实施方案的编制;
参与工程科研课题的立项及评定工作;
负责工程技术措施的制定、实施和监督工作;
组织工程建设的科技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;
组织建立工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,指导工程技术档案管理;
负责工程实施的信息统计和工程简报动态工作;
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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